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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能力分项式测评方案的构想

时间:2014-03-08 16:48 点击:
一、现行语文学习与检测方法的不相适应 阅读、写作、听话、说话是学习语文的最基本方法。语文水平的提高,又依赖与之相适应的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听话能力、说话能力的提高。就基础教育阶段现行的语文考试检测方法来看,它只是以学生期中、期末的考试成绩为

一、现行语文学习与检测方法的不相适应

  阅读、写作、听话、说话是学习语文的最基本方法。语文水平的提高,又依赖与之相适应的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听话能力、说话能力的提高。就基础教育阶段现行的语文考试检测方法来看,它只是以学生期中、期末的考试成绩为主,参照平时成绩,最后评定学生学期或学年成绩的方法。它只是用单一的笔试形式,又只注重了学习结果的考查。这与语文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极不相适应。它既不能反映学生的语文素质,也不符合语文学科的学习特点和规律。因此,要提高学习语文的综合能力,必须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有激励作用有导向意图,既涵盖教学过程又包括教学效果的测评方法,使其更好地为提高语文教学水平和培养学生素质服务。

  二、语文能力分项式测评方案的构想

  1.遵循原则

  语文水平能力分项式测评方法遵循的原则可概括为:两项重视一个提高。两项重视就是重视教学过程中的环节效果与教学结果的目标效果,即把用以提高语文水平的各项内容具体分解在教学的大小环节中进行分项测评,然后与考试成绩等同计分,以求得基本能力(读、写、听、说)与个性特长的发挥。一个提高就是通过教学过程、结果与能力的正确科学的测评,最终达到语文素质的提高。

  2.成绩构成

  分项式测评对成绩的规定要求是:学生成绩两个学期构成,两学期各占50%。学期成绩由笔试成绩(平时成绩、中期成绩、期末成绩)朗读成绩、课外阅读成绩、背诵成绩、写字成绩、作业成绩、作文成绩、说话成绩等项构成。总成绩以120分的分值计算。平时成绩占10%、中期成绩占20%、期末成绩占30%,三项共占60分。另外朗读成绩占10%、背诵成绩占5%,写字成绩占5%,作业成绩占10%,作文成绩占10%,说话成绩占10%,共计七项占60分。除上述必须测评的成绩外,课外主动阅读、课外练笔和各项竞赛活动成绩是以奖励的形式计分的,其最大比值各限定在5%—10%以内。

  3.具体方案

  (1)朗读测评可从普通话掌握的程度以及读音、吐字、语调、语速、语体、语态、语境、句读、情感表达等方面进行。此项测评一般可放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即课外预习检查、课内配合教学内容进行的朗读抽查等。每次可将朗读的情况以具体的分数形式计入学生个人朗读成绩栏,学期末再在累计的分数上求得分值。此项评估占总成绩分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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